审理法院认为,刘某无偿搭载颜某属于“好意同乘”行为。刘某作为车辆驾驶人,对搭乘人颜某负有安全方面的注意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据此,由于并无证据证明刘某对事故的发生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因此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本案中,颜某的损失共计159899元,先由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颜某140965元;其余18934元,由某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保险范围内按照事故责任比例(50%)赔偿9467元;刘某应按照事故责任比例(50%)赔偿9467元,但因其系无偿搭载颜某且无故意或重大过失,应当减轻刘某的赔偿责任。最终判决:酌定刘某承担其中30%部分的赔偿责任,赔偿颜某5680元。微博收录
微博收录王南湜指出,所有的哲学问题,无论中西,归根到底都是对于人在宇宙中的位置或人在世界之中存在方式的探究与说明。只要世界仍处在现代化进程之中,我们所共同面临的问题仍然是在科学技术所推动的现代世界中人们当如何应对之问题。但当如何应对之前提乃是对现时人们的现实处境有一个真实的描绘。人既是世界之中的一“物”,复又不满足于作为“物”的存在,而要活成不同于“物”的存在。微博收录
“虽然相关法律对未成年人保护有所规定,比如禁止未成年人文身、禁止对他们出售香烟,但法律法规的真正落地是很具体的,这一过程中需要线索,需要执法者,还需要各个相关部门联动处置,这样才能达到比较好的效果。”张玉霞表示,黄浦区的网络清朗行动,其实就是在把法律落地的同时多方联动,以达成最优的治理效果。“这就不再仅仅是各部门的‘治标’,也是大家共同联动的‘治本’。”她说。《微博收录》